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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5/2021-00169
文  号:
卫交发〔2021〕191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整合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通知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整合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通知

卫交发〔2021〕191号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宁县交通运输局、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市局各科室: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和运输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应急发〔2010〕165号)以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党办发〔2021〕23号)、《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中卫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卫交发〔2021〕66号)的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局安委会决定进一步整合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卫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冯建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郭永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局安委会副主任

         黄秀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局安委会副主任

         宋志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局安委会副主任

         李  罡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主任

         王  唯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局长

         杨永浩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徐  斌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克勇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晓梅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麦晓黎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杜  明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信息科科长

         邵  文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沈忠立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周庆华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港航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保障救援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维稳工作形势,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协调应急运输运力资源。

 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救援中队,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忠立同志兼任。

 二、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需要,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现场指挥组、应急综合保障组、应急救援专业队等应急救援保障队伍。 

(一)现场指挥组。

 工作职责: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协同配合武警、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应急、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事故救援抢险工作。

 指挥长:由在现场的局最高党政领导担任。 

 成员:各相关应急救援保障队伍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综合保障组。

 由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大队)为基础组建,分级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现场秩序、后勤保障等综合性工作。

 组  长:杨永浩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徐  斌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克勇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内设大(中)队或股室负责人组成,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另行明确。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1.中卫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大队。

 大 队 长:黄秀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大队长:杨永浩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克勇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联 络 员:沈忠立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重特大事故安全事故时,主要组织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1)沙坡头区中队:

 a.客运救援中队:

 中队长:梁  建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客运执法大队负责人

 队  员:张浩、张立刚、李华军、吴涛、张凯鑫、李伟,沙坡头区各客运企业应急救援队。

 联系电话:0955-7021579

 b.货运救援中队:

 中队长:王  玲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货运执法大队负责人

 队  员:马晓莉、李国、郑旭,沙坡头区各货运企业应急救援队。

 联系电话:0955-7015295

 (2)中宁县中队、海原县中队:由中宁县交通运输局、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分别组建。

 2.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水上运输应急救援大队。

 大 队 长:黄秀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大队长:杨永浩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联 络 员:周庆华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港航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水上运输事故救援及人员遇险救援工作;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1)沙坡头区中队:

 中 队 长:周庆华  市交通运输局海事港航科负责人

 副中队长:张  钧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海事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张立志、雍鹏、房全忠、王鹏,沙坡头景区、腾格里湖、常迎浮桥应急救援队。

 联系电话:0955-7027733  7015590

 (2)中宁县中队由中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

 3.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应急救援大队。

 大 队 长:郭永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罡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主任 

 王  唯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局长

 副大队长:徐  斌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克勇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联 络 员:邵  文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1)沙坡头区中队:

中 队 长:徐  斌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李  罡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主任 

          王  唯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局长

 副中队长:冯涛、王永红

 成    员: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公路段,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2)中宁县中队、海原县中队由各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组成。

 4.中卫市交通工程建设应急救援队。

 大 队 长:郭永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大队长:徐  斌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文铭旌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克勇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联络员:  邵  文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组建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应急救援中队,其中沙坡头区中队队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执法大队、工程质量执法大队、安全应急执法大队及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公路段人员组成,中宁县、海原县各中队由本县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 、工作要求

 1.各应急救援大队、中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知识学习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强化日常应急救援能力演练,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做好后勤保障,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积极参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附件:中卫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组织架构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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