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为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区、市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业、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
(2)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改革,维护公路、水路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汽车驾驶员学校和驾驶员监管责任。
(3)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快发展市境内的国、省道主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建设。
(5)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依法做好市境内沿河水上交通、湿地湖泊、旅游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水运码头、旅游区域的营运船舶、船员实施规范化管理;做好非营运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承担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7)负责全市交通物流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卫市口岸管理协调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推进科技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交通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培训。对所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依法监督、检查,受理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复议。
(10)贯彻执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对全市所有运力实施统一调配、指导、保障国防战备任务的需要。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法制科、运输管理科、规划统计科、物流管理科。
3.人员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控编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6名,控编人员2名,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6年本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卫市地方海事局、中卫市公路管理段、中卫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2785224.45元,支出总计193482171.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1084478.55元,增长212.45%,支出增加131781425.3元,增长 213.58%。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2785224.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85166元,占96%;其他收入8700058.45元,占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482171.2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971.2元,占2%;项目支出189708200元,占9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84085166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830010元,增长394.12%。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72528766元。与2015年相比,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929673元,增长183%。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5287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929673元,增长18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52876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197元,占0.14%;交通运输(类)支出38909969元,占22.6%;住房保障(类)支出128600元,占0.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500元,占0.09%;城乡社区支出123151500元,占7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000元,占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7200元,支出决算为172528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大于决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中未列入修建的农村公路、开通航线补贴和公交补贴,所以预、决算差额较大。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4710元,其中:人员经费2477358.33元,公用经费287351.6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56966.3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3607.6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392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520000,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6056300元,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6.基本建设支出123151500,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0元,支出决算为122902元,完成预算的17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02元,完成预算的120.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量加大,相应经费也增长。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098元,下降12.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和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098元,下降12.21%。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0000元,占7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902元,占2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改革前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902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902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8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51.67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640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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