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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5 来源: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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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交通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邮编:755000,电话:0955-7666326。

一、信息公开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宣传发动,审查确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计划和监督保障措施),工作分工协调、意见反馈、整改措施的实施等;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信息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并制定奖惩措施;各科(室)和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素材提供和保密初审,局办公室负责待发布信息的编辑、发布和重要的长期公布信息的更新工作。

(二)完善制度、创新载体。组织召开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补充完善《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中卫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议。

(三)突出重点、深化内容。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梳理行政许可事项,修订完善申报须知,以政府网站发布、编印手册等形式为申请人提供信息引导和服务,方便申请人申报和查询。多方开展咨询活动,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在中卫日报设立“大中卫、大交通”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运输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推进春运、节假日交通运输运力、气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电子屏等载体,及时发布运输信息,提醒出行群众合理安排,尽量错开高峰期出行。

二、信息公开情况

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交通运输政府信息,不断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责任清单111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收费1项;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十公开”,涵盖建设计划、招标过程、设计变更管理、质量监督公开、资金使用公开等十个方面内容;交通运输厅下放施工图审批权力相关信息;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查相关信息;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等反馈信息的办理和回复信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答复及办理信息;交通运输局政务工作信息;公共交通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公共交通惠民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方面内容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收到涉及交通运输方面内容的申请信息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推动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二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上有待完善和创新,要积极探索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主流渠道及时广泛发布公开信息,扩大信息受众。

七、下一步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对交通运输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研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定、政府信息与一般信息的界定,做到依法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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