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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2 来源: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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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中卫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而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本可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zw.gov.cn)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55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666326;传真0955-7666325;邮箱:nxzwjtj@163.com)。

一、概述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现代物流、邮政管理、道路管养、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交通战备等建设与组织协调职能。共设办公室、法制科、规划统计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物流管理科6个科室。下辖海事局、质监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3个事业单位。辖区设沙坡头区、中宁、海原三个县级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都建立相应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公开目录,开通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交通运输政府信息,不断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公开的信息主要有:职能信息、服务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内部管理、职称评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依申请公开类;政策解读类;农村公路建设“十公开”,包括建设计划、招标过程、设计变更管理、质量监督公开、资金使用公开等;交通运输厅下放施工图审批权力相关信息;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等反馈信息的办理和回复信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答复及办理信息;交通运输局政务工作信息;公共交通信息,包括公共交通惠民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依托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单位文件、权力和责任清单等52件;向相关单位、媒体报送交通运输简报信息64件;委托市财政局公开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发布各类交通项目招投标公告2次;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媒体等召开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座谈协调会议16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18项。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2.公布我市关于推进交通物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3.围绕全市交通物流重点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展情况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稽查计划、专项稽查进展情况。

4.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逐步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集中发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和信息共享。

5.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5号),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6.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7.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

8.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9.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座谈咨询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的原则、范围和方式,扩大预警预报受众面。

1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都坚持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市、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或提案,除涉密或者敏感信息外,都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12.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发〔2017〕6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6月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服务窗口,整年共接受办理了6件事项。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对主办的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4件市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依托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类资料1件。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办理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信访案件(“12345”平台)并回复267件;应对和处置各类网络舆情10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5件。特别是在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群体性上访和网络舆情处置中,及时将相关政策、办理承诺等进行公开,并向市委、政府、市网信办进行专题报告。会同运管局并组织相关人员,以分片包干的办法进行深入调研,和上访人100%面对面谈话引导,召开包括上访人员参加的6次商谈协调会议,妥善应对和处置,较好地平息了事态。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涉及交通运输方面内容的申请信息公开件;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内部行文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抄告单等文件和资料。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依托政府网站、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法制网等网站积极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兴媒体运营正常,并充分利用我局新兴媒体平台发布重大项目开工等信息。

十、完善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重大决策与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单位没有公开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运行还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信息查阅需求。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发挥网络新兴媒体平台信息公开作用不够。这些问题需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对交通运输知情的广泛需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务服务和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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