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的通知》(宁教督导〔2019〕200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中卫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中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2日—2019年9月27日
受理单位:中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邮编:755000
联系方式:0955—7028676
电子邮箱:zwsjyddk@163.com
中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
中卫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的通知》(宁教督导〔2019〕200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教育基本情况
中卫市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374所(沙坡头区101所、中宁县94所、海原县179所),其中:高级中学6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3所,初级中学29所,九年制学校28所,小学245所,公办幼儿园59所(沙坡头区16所、中宁县25所、海原县18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各1所),另有教学点175个(沙坡头区7个、中宁县27个、海原县141个)。民办幼儿园67所(沙坡头区35所、中宁县26所、海原县6所)。在校(园)学生223565名(沙坡头区69930名、中宁县67244名、海原县86391名)。共有教职员工12432名(沙坡头区4035名、中宁县3620名、海原县4777名)。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教育强县(区)”创建高标准通过了国家、自治区验收,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评估认定;中卫中学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类示范学校,中卫一中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类示范学校、全国文明校园,中宁中学、中宁一中、海原一中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类示范学校;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是全国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学校和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2018年,中卫市教育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推进中卫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得到国家评估认定;教育工作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2个;获得自治区级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31个;中卫中学、中卫五中分别获得全国第18届、19届机器人大赛金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教育实践、推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扎实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了市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联动协作、责任明确、协调推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常务会9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市领导专题调研教育4次,教育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理顺了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坚持以“支部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深入实施“干部作风建设年,队伍素质提升年”,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组织约谈16人次,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专题培训和专项督查,严格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做好市域内学生读本的政治性审查,坚决杜绝校园宗教渗透,筑牢抵御防范思想防线,把牢时代主旋律,广大师生展现出积极向上的新面貌。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风险与安全稳定责任体系、防控体系,形成学校安全监管和预警、应对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坚持“三个一”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告知书,提高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经常性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加大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等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018年,全市学校实现了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双零”目标。
4.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印发《中卫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立体协同和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采取增加室外活动时间、引导学生注重用眼卫生、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等措施,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家校共管、学生自主和各方面参与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2018年全市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上年下降。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并公开14项教育权责清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制度,健全完善重大教育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机制,提升教育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2.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规定法制审核办法》,构建了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与教育治理新格局。依法民办教育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置教育领域纠纷。
3.有效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大教育政策、工程和项目规定的地方经费。2018年,足额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等项目,大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4.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学校无乱收费、教师无有偿补课现象。
5.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中卫市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卫市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补短板”三年规划》,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参与学校招生、分班的常态化监督机制,采取学前教育“摇号招生”、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分班”等“阳光办学”措施,充分体现教育公平,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好评。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情况。
1.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公办园占50%、普惠性幼儿园占30%、其他幼儿园占20%”的国家要求。2018年,学前教育普惠率达71.7%。扎实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教师编制核定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幼儿教师持证上岗。为市属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编制33个,招聘幼儿教师42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保育员43人。积极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收回3所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幼儿园。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以及引进人才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等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将优质高中6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扶贫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大核查、大劝返”活动,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乡镇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的“三包三保”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注重对所辖两县一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监测工作,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积极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小学和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1%。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对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进行过程性督查。2018年,沙坡头区和中宁县高中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3.74%和94.49%,职普比例分别达到5.5:4.5和5.8:4.2,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严格执行生均公用经费400元的标准,足额保障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4.加快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教投入,建立专业与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引导中职学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度,围绕精准扶贫和企业发展,强化对农村、企业员工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共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实体(基地)22个,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5.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交叉任职制度,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民办教育机构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健全分类登记管理和年检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督促整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超范围办学经营等问题32个,有效规范了办学行为。2018年,投入资金17.8万元,用于民办幼儿园差别化扶持,鼓励民办普惠性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技能培训、提高办学质量。
6.重视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实施中西部“国培计划”“三区结对帮扶”“专题培训”等项目,在职教师培训率达到100%,继续教育培训得到保障。
7.注重民族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教育“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方针,努力提供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水平,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
8.加强国防教育。大力加强国防教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军分区和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高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军训工作,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活动,把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动员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军,配合军分区做好征兵资格审查工作。创建了3所自治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9.办好特殊教育。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上门送教等措施,加强残疾儿童教育,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
10.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建立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保障机制,明确各学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和学校关爱体系,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1.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立体协同、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家校共管、学生自主和各方参与的重大决策机制,积极履行教育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保障了教育工作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把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教育优先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的“三个优先”,明确相关部门在教育规划实施中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督查和问责机制,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市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强化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设立沙坡头区教育局,全面加强城区小学和农村学校的管理。制定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均衡发展。结合城镇化进程,根据各类教育学龄人口增长趋势,优化调整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14所,撤并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32个。新建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改(扩)建了中宁、海原职业技术学校,调整优化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加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力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4.强化教育督导。调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人员,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力量,加大了独立行使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力度。市人民政府聘请了3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总督学、副总督学、21名督学;聘请教育系统专职督学5名、兼职督学16名、责任督学16名,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加强“互联网+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利用自治区教育督导信息平台等,加大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力度,年底对各学校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机制。成立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制定了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教育、军分区、公安、消防等部门积极配合,积极探索构建军民融合国防教育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职业技术学校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强化校企合作等措施,利用军企两用人才培训基地,积极为军民融合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开展了“双拥”宣传教育。2018年,安排了23名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入学,解决了8名随军随调教师的安置。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1.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依法落实政府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全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比较2017年增长0.02%,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经费较2017年均有所增长。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做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自治区的标准。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办法,完善各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足额落实各类资助资金。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出台《中卫市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年、素质提升年”活动,有效治理教育乱象,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恪守师德、熔铸师魂”主题教育活动,选树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141名,评选自治区塞上名师、特级教师和中卫名师、名校长39名,认定市级以上骨干教师987人,通过示范引领、正向激励,引导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和教师补充招聘机制,招录引进高层次人才、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380名,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将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深入实施“国培计划”“三区结对帮扶”“继续教育”等项目,累计培训教师1.5万人次,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157名城乡教师相互轮岗交流,其中骨干教师30人、占26.11%,校长27人、占17.2%。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等,全市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政策,1.05万名乡村教师发放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为928名农村教师评定中高级职称,有效保障了乡村教师待遇。
3.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项任务,对学校实施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补短板”项目。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巩固要求,消除65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大幅减少56人以上的大班额。积极采取新建扩建学校、增加教师编制等措施,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印发《中卫市“互联网+教育”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8年,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培训。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导学校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教师绩效和职称考核评聘晋级的条件。开展宁夏云应用全员培训,依托宁夏云平台开展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18年,云平台空间中“本地教学资源”较上年增加了4倍多。在城乡41所学校建成“在线互动课堂”,为推广“双带”(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出台《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德育内涵提升等6项行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国旗下的演讲”“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做到“两不”(不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
2.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试入学。普通高中无超范围、超计划招生现象。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严把入口关,着力整治无证办园、不规范办园等问题;出台《中卫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中卫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并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行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不断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零违纪”目标。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中卫市教育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改革事项,一些教育热点、难点、堵点还未彻底解决,还需加大力度、寻求突破。
一是教育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不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普遍紧缺。
二是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观念相对滞后,教学方式方法比较陈旧,尤其是体育、美育工作尚需加强,音体美教师结构性缺编,部分学校未能落实开齐课程和开足课时要求,尤其是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还不够丰富,应用管理还不够规范,素质教育推进困难。
三是优质资源比较短缺。全市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还不完全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不能完全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尤其是学前教育普惠程度还不够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长较快,学位有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就学的需求,造成部分学校仍存在着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下一步,中卫市人民政府将以此次履职评价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加快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关切,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四是着力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好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
五是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水平。规范教育行政权责,严肃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强化政府发展教育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督导,开展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抓细抓实安稳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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