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也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中共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校园氛围,进而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中卫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10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广泛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
认真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多媒体平台,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将宪法教育、法治元素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运用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各学校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教师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营造法治校园风气。
(二)扎实推进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以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讲宪法活动的参与率和覆盖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12月2日上午,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宁夏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教育厅101会议室,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实施连接,同步参与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暂不具备网络直播条件的学校在12月2日活动结束后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入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活动日板块,下载宪法晨读活动视频资料,适时组织师生观看宪法晨读活动视频资料(普法网对接联系人:胡锐,联系方式:010-88819626,13488750830,活动安排及晨读材料见附件1)。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为主要内容,12月4日至10日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须知见附件2)。
(五)开展“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
面向县(区)、市直属学校师生征集摄影、书法、绘画、微视频、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校园内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参赛要求见附件3)。
(六)开展“与法同行 全市网民学法律”宪法法律知识专题有奖竞答活动
12月4日至10日,以“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市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在校园内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引导校园良好风气。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学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资源环境优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充分发挥网络、报纸、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动员师生参与宪法法律知识专题有奖竞答活动。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上活动,紧扣主题,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开展活动,密切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法律知识,开展操作性高、针对性强,学生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做到有记录,有成效。
(四)及时上报总结。要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各学校要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总结和集中宣传活动的亮点工作及经验总结,于12月10日前及时报送。书画、摄影类法治文化作品原件、纸质版登记表、申报表送至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文艺、短视频类作品电子稿,连同电子版登记表、申报表一同发至zwsjyddk@163.com。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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