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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1-00217
文  号:
卫教通〔2021〕22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标  题:
关于认定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认定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卫教通〔2021〕22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培训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组织培养,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汪宏旭等596名教师符合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经研究,同意认定为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骨干教师珍惜荣誉,立足岗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动、影响其他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任期为三年:2021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6日。


附件: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名单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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