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卫教通〔2021〕22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培训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组织培养,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汪宏旭等596名教师符合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经研究,同意认定为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骨干教师珍惜荣誉,立足岗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动、影响其他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任期为三年:2021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6日。
附件:中卫市第六届骨干教师名单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