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卫教发〔2019〕65号农工党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辅导”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以“标本兼治、内外联动、疏堵结合、积极稳妥”为总体思路,聚焦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培训与招生挂钩、超纲教学、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及教师参与课外补习等六大类整治问题,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规范治理。目前,全市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240余家,有99家不具备办学条件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被依法取缔和关停,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门联动力度还不够大,整治执行难度较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中,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专门的执法力量,没有强制执行权,无法进行有效的行政处罚;部门联合执法的效果有限,联动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办学势头呈上涨趋势,无证办学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清除。三是少数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意识淡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办学水平差次不齐。
下一步,市县教育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促进中小学课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不定期研判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纪检、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的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常态化的整治合力。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按照坚持标准、疏堵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非法办学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切实规范区域教育培训市场。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性指导及监管,促进培训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好民办机构年检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行亮证办学、收费公示及备案、年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安全。不断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黑白名单,拓宽监管渠道,督促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四是坚持依法治教。继续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行为,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以质量为中心,向课堂要质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加强家校对接,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人理念,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合法合规校外培训机构。
五是强化师德教育。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培训机构教师纳入教师整体管理范畴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规范培训机构教师从业行为,提升师德水平。
感谢您委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汲取各位委员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卫市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电话:0955-702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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