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上报2019年建档立卡特困家庭“离土”在校大学生的通知
沙坡头区教育局、中宁、海原教(体)育局: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中卫市贫困群众“离土”脱贫扶持政策(试行)的责任分工>的通知》(卫党办发〔2016〕51号)精神,确保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在校大学生享受脱贫扶持政策,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卫政办发〔2018〕195号,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精神,就在校大学生核查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建档立卡特困家庭在校本科(含三本)及研究生。
二、具体要求
1、本次核实调查为全日制教学本科生及研究生,大学本科为4年,临床医学类为5年,研究生为2年或3年,硕博连读7年,本次核实调查不包含预科年份、高职学生;
2、对2019年本科已毕业的学生,要核实是否已考研,不在读的学生不享受扶持政策。
三、上报时间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开展好此次核实上报工作。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核实调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包括电子版)以正式文件报中卫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中卫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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