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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0-00008
文  号:
卫教通〔2020〕40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标  题:
关于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

卫教通〔2020〕40号

各县(区)教育(体)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努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教,确保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市关工委《关于印发〈中卫市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在广大青少年中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通过广泛组织宣讲、开展普法培训、宣教体验结合等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宪法宣教实效。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理念,领会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理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使宪法理念深入人心,促进推动宪法的全面实施。

(二)开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提高青少年依法保护自己的意识,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教育广大青少年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法办事,依法律已,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采取正确方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法律作为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

(三)开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等学习。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把《国旗法》的宣传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对“一国两制”等政策的学习,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理念,激发青少年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奋斗的信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从小养成自觉遵法守法良好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交通、灾害伤亡伤害事故。加强《禁毒法》的学习宣传,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三、活动形式

(一)积极组织宣讲,加强示范引导。以《宪法》《民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五老”及普法志愿者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和关爱工作团,组织他们进学校开展普法教育主题宣讲、关爱帮扶等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点亮警示灯。

(二)深入法治宣传,传播法治文化。根据《宪法》《民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特点,通过悬挂《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挂图》,以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形式普及青少年法律常识。充分利用校园公告宣传栏进行张贴,宣传法治教育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展示社会主义法治形象。

(三)开展培训研讨,创新活动载体。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普法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加强法律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及青少年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培训,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理念、思维、途径和形式,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新规律、新机制、新措施和新办法,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适应性和实效性。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开展“网吧义务监督”“零犯罪学校”“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开展“一日小交警”“一日小城管”、演讲辩论比赛、书画创作、小品表演、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多样的体验实践活动,寓教于乐,普及宣传法律知识。

(四)拓宽教育方式,注重总结交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使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参观“两所”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适时推荐优秀法治影视作品及书籍,使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普法教育合力,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召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推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探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实施步骤

2020年6月----2022年3月,分为三个阶段,逐步有序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和关爱服务团;召开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发放宣传材料,使广大青少年在浓厚的法治氛围中自觉接受法治教育熏陶,增强参加普法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读书、竞赛和体验等系列活动;“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双创”活动);法治教育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编辑活动《简报》,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事迹。

(三)总结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对开展普法教育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市教育局汇报;逐级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推荐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市和全区评选表彰活动;收集、整理活动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以备上级相关部门检查考核。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区)教育(体)局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联络、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各县(区)教育(体)局、市直属各学校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发挥优势作用。充分发挥“五老”和法律志愿者、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渗透到关爱留守流动困境儿童和结对帮扶帮教等工作中,帮助问题少年和失足青少年转化思想、远离恶习、改邪归正,解决特殊青少年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3.培育推广典型。注重发现、培育、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品牌,积极拓展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

4.创新活动形式。坚持以普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形式灵活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县(区)教育(体)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征订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相关挂图、书籍;要积极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微信公众号报送有关活动情况,并将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市教育系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中卫市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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