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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1-00404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标  题: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当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频发期。为切实做好2021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学生溺水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师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和底线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校园安全维稳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学生溺水事故防范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切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预警和部署,扎扎实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从近年来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看,绝大部分事故发生在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的时段和区域,反映出学生及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意识不强,家长对学生校外活动监护不到位。学校是预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吸取学生溺水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抓实校园宣传教育,迅速组织开展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将预防学生溺水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确保每名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积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施救,防止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连带溺水身亡事故。要建立学生相互提醒机制,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机制,对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要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出现监管真空,要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冷静对待和正确引导孩子的错误和各种问题,避免孩子出现过激行为,要切实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预防溺水提醒和教育,做好《致全区学生家长预防学生弱水的一封信》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及有关知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形成防范合力。

三、不断完善溺水联防联控机制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溺水隐患。特别是对校园内的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防止学生擅自到危险水域游泳、戏水而发生意外。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四、强化预防学生溺水监督检查

各学校(幼儿园)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本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要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要健全学生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后,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有关信息,同时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总结教训,查漏补缺,加强整改。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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