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开展典诵读和戏曲 书法 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沙坡头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根据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目标,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引领广大师生深入领悟经典,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把经典诵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让国学经典更好地引领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通过诵读经典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提高人文素养。组织学生每天坚持阅读半小时国学经典,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国学经典诵读比赛活动。学校成立国学经典诵读社团,鼓励学生课外参加诵读;学校图书馆定期向家长开放,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形成“人人诵读国学经典”的校园文化氛围。加深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和热爱,增强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进一步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传承戏曲文化精粹,充分挖掘本地戏曲资源,因校制宜、重点突破。从培养中小学生对戏曲兴趣爱好入手,普及戏曲基本知识,欣赏和学唱经典曲目唱段,逐步形成戏曲普及传承与学校美育教育相融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衔接的戏曲传承和发展的新机制。开设一节戏曲课程,把戏曲艺术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每学期至少开设1-2节戏曲知识课程;组织一次戏曲知识讲座,开展名家进校园活动,鼓励中小学聘请名家名师、非遗传承人等担任课外戏曲辅导员,确保每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戏曲知识讲座;建立一批戏曲社团组织。建立兴趣小组或学校戏曲社团,利用第二大课堂,聘请戏曲工作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组织学生进行非遗文化传承、戏曲唱段的学唱,进行戏曲文化知识普及。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主流价值追求、涵养学生道德品质、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培育校园特色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三)持续开展书法教育进校园活动。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分年级段开足开齐软、硬笔书法课程,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广大师生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把书法教学与写字课、美术课紧密结合,动员教师带头示范,组建学生课外书法兴趣小组,定期开展师生书法比赛,形成良好的书法教学氛围;结合实际情况,邀请本地书法家进校园,对学生进行书法知识辅导讲解,开展书法基础知识讲座;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德育活动安排,组织开展“书法艺术周”、“师生书法大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对书法艺术的兴趣爱好,培养一批具有书法特长的学生。
(四)积极推进传统体育项目进入校园。按照因地制宜植入与突出区域特色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传统体育项目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发展。通过加强体育教科研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让传统体育走进课堂,融入大课间活动,切实发挥传统体育在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培训活动,不断加大传统体育项目师资队伍建设,增强传统体育项目师资力量;积极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整理与研发,增设传统体育项目校本课程,建设传统体育兴趣小组和俱乐部,让传统体育成为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方式。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引导。要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尽可能将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师生。形成人人参与、处处留印的良好氛围。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活动,与课程计划相结合,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曰常行为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特色创建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突出活动主题,切实使活动有特色、有新意、有成效。
(二)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要统筹安排,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因地、因时、因人开展传统文化传承教育活动。坚持与文明校园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统文化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人文教育氛围。要不断创新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手段,提倡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与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积极整合师资力量,通过开展通识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聘请一批民间艺术名家、当代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指导教师,开展艺术表演和教育教学活动,帮助与指导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活动。
(四)注重优秀成果展示。要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利用校刊校报专题专栏、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官网报道、微信发布等形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社会知晓率,营造深厚氛围。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让广大青少年在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熏陶中成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注意做好活动的总结及图片资料收集汇总工作,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55-7016401
邮 箱:624938066@qq.com
中卫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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