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通知
卫教通〔2020〕47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延伸的全方位育人体系,努力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重要意义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是直接影响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三个关键性因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教育部门、民政、妇联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重要性,在抓好学校教育的同时,引导、争取家庭和社会为中小学生创设家庭和社会教育成长环境,共同保障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联系,主动争取社会和家长的支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和家庭教育的作用,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
1.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
2. 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严格按照《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分阶段、分任务认真落实六大提升行动。通过实施德育内涵、爱党爱国情感、传统文化素养、文明礼仪教育、安全防范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六项行动,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3. 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开齐开足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补齐学生全面发展的短板。深化创新素养教育,将创新理念融入学科教学和各类活动。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降低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加强“互联网+美育”建设,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和戏曲进校园活动,引导每位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艺术特长。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劳动教育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性劳动,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合理利用学生食堂、校园空地等资源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沙坡头、金沙岛等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工学农。
三、强化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
1. 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家长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 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
3. 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学校每学期定期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帮助广大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四、发挥社会教育的辅助作用
1. 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综治等部门,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严格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定期开展针对校园周边商店、网吧、诊所、出租屋等经营性场所的专项治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校园欺凌、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活动,严防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
2. 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育人是学校全面育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学校要积极挖掘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和拓展学生社会实践内容,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社区四点半课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有效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民政、妇联和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五、集聚“三结合”协同育人合力
1. 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各县(区)教育部门、民政、妇联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 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县(区)妇联、教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要与社区密切合作,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四点半课堂、图书阅览室,并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3. 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坚持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制度,各中小学要积极聘请公检法司方面人员为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对广大师生开展教育。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与各级司法、安全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开学第一堂安全课”等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引导、传承、关爱作用,通过“初心点亮童心”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建立中小学校体育、美育社会服务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艺术行业组织、专业人才到中小学校兼职任教。
4.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民政、妇联要树立先进家庭教育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等主题征文活动,积极邀请不同的社会群体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设专栏进行深度报道,弘扬优秀家风,树立家庭榜样,为强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民政、妇联要及时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典型事例、创新性措施、取得的实效等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展示。
中卫市教育局 中卫市民政局 中卫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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