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互联网+教育”示范区 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
卫教通〔2021〕14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落实区、市“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部署,提升我市“互联网+教育”建设和应用水平,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计划
为落实区、市“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部署,提升我市“互联网+教育”建设和应用水平,结合2021年区、市“互联网+教育”任务要求,特制定以下推进计划。
一、加快“互联网+教育”创新融合应用
1.推进 “三个课堂”普及应用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组织,稳步推进“三个课堂”普及应用。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三个课堂”实施小组,全面加强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评价、校本研修、教师培训等日常运行管理,保障“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要把“三个课堂”纳入教学管理体系,推动“三个课堂”应用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主讲端、接收端的平均开课率不低于5课时/周。
责任单位: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完善“三个课堂”应用质量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将“三个课堂”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以及“互联网+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应用评价。
责任单位:教育督导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
(3)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三个课堂”开展情况纳入塞上名师、骨干教师考核体系。塞上名师、自治区级骨干教师等开展“三个课堂”每学期线上教学不低于15课时,市级骨干教师每学期线上教学不低于10课时,县(区)级骨干教师每学期线上教学不低于5课时。
责任单位:师资建设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4)赋能“三个课堂”。县(区)指导各学校制定“三个课堂”课时认定办法,将主讲端教师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的工作量,按不低于1:1.5的标准核算课时(即线上教学1课时相当于线下教学1.5课时),并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评定时予以倾斜;对承担名校网络课堂的学校,在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履职考评中予以倾斜,激发“三个课堂”应用活力。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5)保障“三个课堂”网络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封堵网络安全漏洞,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个人用户信息保护、教学资源和视频课程审查,规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三个课堂”应用接入、数据共享、访问控制等安全管理能级,避免信息泄露和非法窥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6)开展“三种模式”常态化应用。
专递课堂:要针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缺少师资、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采用线上专门开课或同步上课,利用互联网按照教学进度推送适切的优质教育资源(录播教学)等形式,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主讲端的学校、教师,要定期与接收端学校、教师开展线下活动,增进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
名师课堂:要通过组建区域网络研修共同体的方式,以名师研修课堂、名师网络讲坛的形式,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探索网络环境下教研活动的新形态,带动广大教师水平不断提升,使名师资源在更大范围实现共享,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名校网络课堂:要针对有效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要求,以优质学校为主体,通过名校课堂、名师辅导等形式,系统性、全方位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责任单位: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7)建立健全“三个课堂”技术保障团队。各县(区)要建立由主讲端和接收端教师、教研员、技术人员组成的“三个课堂”保障团队,分工负责课堂教学、课堂管理、教研指导、技术保障等工作,实现双师协同教学.要明确主讲端与接收端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强化主讲端与接收端的协同配合,科学确定主讲端辐射范围和接收端数量,合理安排承担“三个课堂”教学和技术保障教师的工作,保证“三个课堂”应用效果。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8)开展“三个课堂”应用模式提炼和推广宣传。以县(区)开展教学比赛、应用研讨、案例观摩等活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2.推动大平台应用升级换档。紧盯宁夏云平台扩容升级的时间节点,围绕资源供给服务新生态、新体系,在网络学习空间、资源建设、智慧校园应用等方面深度应用,有力支撑管理服务和教育教学全要素、全方位向数据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变,推动平台应用换档升级。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开展“互联网+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次的网络教研、教学评优、资源评比、技能竞赛、教学研讨活动,实现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度融合。年内开展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教研4次、教学评优2次、资源评比2次、教学研讨2次。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4.扎实开展督导评估。定期开展“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监测及过程性评估,巩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成果。年内对各县(区)开展1次“互联网+教育”专项督导。
责任单位:教育督导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5.大力培育示范标杆。各县(区)要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互联网+教育”应用典型经验,16所自治区级标杆校要形成本校的“互联网+教育”应用模式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融合应用创新,形成“一校一面”的教育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6.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扎实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建立高校专家、教研、培训、骨干教师组成的应用指导团队,通过专家引领、教研促用、培训提升、骨干带动,实现“互联网+教育”建设高效协同,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年内开展专家讲座2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1次、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区域培训4次、专家团队入校指导4次。
责任单位:师资建设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7.发展互联网在线教育。各县(区)要在总结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空中课堂”机制,大力发展在线教育,利用信息技术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育模式,研究制定在线教育实施计划,完善在线教育课程体系,强化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线上课例、线上辅导、微课等)与应用,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加快经验总结、模式提炼和成果推广
总结和凝练“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和模式,积极申报优秀教学成果,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示范区建设成果经验覆盖全市、辐射全区。
8.总结提炼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案例。对示范区建设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应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全覆盖、虚拟学习、网络精准扶智行动等方面案例、模式、经验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9.总结提炼试点示范应用模式。对“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试点、“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领航学校建设、“互联网+教育”背景下课堂教学变革、创新素养教育课程体系与评价体系建设等情况与成功做法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对“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创建与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推动情况、成绩经验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市教学研究室、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0.总结提炼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推进教师智能助手创新应用、推动教师智能研修全覆盖、教师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与实践运用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师资建设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1.总结提炼智慧党建思政应用模式。对“智慧党建”“智慧思政”网络平台建设、“双百头雁工作室”计划与在线党建思政常态化应用模式、线上线下立德树人形成合力、学校易班网建设等情况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2.总结提炼网络扶智精准帮扶成果。结合教育脱贫攻坚,对利用“互联网+教育”助推义务教育有保障、控辍保学、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与监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协作等工作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3.总结提炼教育治理典型做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进行研究、总结、提炼与推广。
责任单位:教育督导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提升“互联网+教育”建设与应用保障能力
14.积极向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申报“互联网+教育”建设项目,在方案制定、报送、实施等方面从严从细,争取项目落地。充分尊重学校意见,按照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实施项目建设,指导学校科学申报项目,优化资金使用计划,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5.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投入,在信息化硬件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公用经费不低于10%用于“互联网+教育”的规定,谋划实施好建设内容。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6.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严格落实教育软件备案审查制度,严禁任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软件、资源等进入校园、进入课堂。建立全市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等级保护、应急演练、漏洞监测预警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应急演练、漏洞监测预警等工作,实现网络态势感知、网络攻击可预判、网络事件可管可控,提升学校网络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信息化服务中心、基础教育科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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