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校园安全治理意识,提高校园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教师培训班次安排的通知》(卫教通〔2021〕15号)精神,决定举办全市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9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为期2天。
培训地点: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楼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及沙坡头区所有学校、公办幼儿园分管负责人,中宁县、海原县各30所中小学校分管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校园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应急救护知识;强化校园安全治理意识,提高校园安全治理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派参训前14天内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无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同志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集中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及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培训期间,请佩戴口罩,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有关规定精神,按时报到和返程。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28日上午8:20前签到。
(五)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表》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传真:7012332)。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zwsjyddk@163.com。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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