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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1-00076
文  号:
卫教通〔202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卫教通〔2021〕4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宁夏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突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措施,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防控,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巩固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部署,属地为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四方”责任,及时研判、及时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全面主动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二)科学防控,妥善安排。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措施,妥善做好假期安排,摸底掌握人员变化,加强个人防护教育,严防疫情输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消除疫情扩散风险。

(三)精准施策,做好保障。严格校园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防范多种传染性疾病叠加风险,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调整校园防控措施。

(四)加强监测,快速处置。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细化学校防控方案,完善各种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果断、科学规范、精准有效处置校内疫情。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安排寒假离校和春季返校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和《全区教育系统寒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师生于2月1日前全部离校,并根据假期调整时间妥善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各中职学校精准安排学生分级、分期、分批有序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

(二)提高思想认识做到科学防疫。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保持严防态势,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分理解“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有序流动”不等于“自由行动”的重要意义,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凡外出的师生员工和家长要在开学前14天返回居住地,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开学前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绿码”复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绿码”,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后复学。全体师生要通过微信客户端“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健康信息平台”如实上报个人健康信息,学校要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查验要求,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做好返宁学生和学校区外返宁教职员工的全面摸排,落实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行程码查验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动态调整措施。要加强师生离校返乡途中疫情防控,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班(团、队)会、发布提醒提示等形式,教育引导师生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四)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不出行、不出境。寒假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要离开宁夏,确需区外出行的,严格遵守外出报备制度(做到行前报备、返前报备),到目的地尽量减少出行,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寒假期间不跨省旅游,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家庭聚会、朋友聚餐。各级各类学校要倡导广大师生居家期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保暖避寒,合理膳食,保持健康饮食习惯,科学运动,提高免疫力与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同时,引导师生及其家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五)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从严控制寒假期间聚集性活动,不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培训,不举办汇演、学生体育竞赛、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五有”防控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应急处置安排准备等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一律不得安排师生返校或补课,继续延续2020年积累的校园疫情防控经验,把好“校门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查监管。

(六)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时要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两案九制”。学校应至少提前14天密切观察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的疫情情况。如两地均为低风险地区,可按照要求安排学生错峰有序返校;如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可在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再返校,返校时应进行核酸检测。学校要完善延期返校师生管理政策,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返校后前2周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尽量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并及时启动暂缓开学、在线教学等防控预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切实把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宁夏大学中卫校区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大学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做好校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应急准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实战化要求全面启动应对准备,落实有关防控要求,做到物资储备到位、领导责任到位、专业人员到位、隔离转送准备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寒假期间应急值守,保持战时状态,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假期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向市教育局每日报送寒假期间师生健康信息和外出情况相关数据。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寒假和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查补漏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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