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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1-00402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在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学生或师生之间矛盾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大校园内部巡逻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对学生宿舍和其他敏感要害部位的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二、严格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 检查登记和学生外出登记、销假制度,加强师生安全管理,严禁 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查和防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进一步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新 冠肺炎疫情和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认真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心理疏导,做好帮扶关爱,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防止个别教职工、学生实施不良或极端行为。

四、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信息,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师生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治、安全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安全防范。 要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熟悉掌握自救逃生技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舆情监测与控制。市教育局将积极联系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控制。对区域内发生的涉校涉生重大网络舆情,积极应对、及时化解,有效引导舆情发展,坚决防止舆情炒作蔓延。

市教育局将对以上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请各学校、幼儿园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

联系人:訾双宏    联系电话:0955-7028676

电子邮箱:zwsjyddk@163.com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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