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校园安全管理 “二十个必须”每日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了“校园安全管理二十个必须”工作每日流程,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校园安全管理二十个必须
一、必须严格落实校门封闭化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二、必须严格检验、核查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物品、物资,严禁私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三、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晚)检、考勤和销假制度,仔细查看学生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学生情况,严禁学生未持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中途离校。
四、必须保持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和消防通道畅通,严禁锁闭教室后门、封堵楼门、疏散通道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五、必须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和器械。
六、必须在最后一节课下课前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严禁发生交通安全、溺水等各种伤害事故。
七、必须做到下班前检查实验室、厨房、库房、水电、燃气、门、窗,关闭燃气阀门、电源和门窗,严禁失火、失盗。
八、必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关,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和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
九、必须严格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烧熟煮透,荤素分开,生熟分开,严禁加工制作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加工制作四季豆。
十、必须严格执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严禁使用未清洗、消毒的餐具、用具。
十一、必须严格落实每餐次食品留样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册记录,严禁食品留样冰箱内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十二、必须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严禁不陪餐、不记录陪餐情况。
十三、必须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取、使用等管理,加强教学实验活动和危化品全过程监管,严禁危险化学品整个使用周期处于失控状态。
十四、必须对校车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严禁校车带“病”上路。
十五、必须对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必须清点校车乘车学生人数、核实学生下车人数,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乘车学生未全部离车随车照管人员离车。
十六、必须严格校园内车辆行驶路线、速度和停车位置,严禁上放学时段车辆进出校门。
十七、必须佩戴头盔方可骑、坐电动车,严禁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
十八、必须加强学校施工工地管理,严禁学生进入维修或基建的施工重地。
十九、必须严格宿舍和出入人员管理,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熄灯前后要清点宿舍人数、巡逻宿舍,严禁住宿生出现失控。
二十、必须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严禁漏报、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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