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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2-00075
文  号:
卫教通〔2022〕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05日
标  题: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卫教通〔2022〕32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忠诚保平安喜迎二十大”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提高全体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法治和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时间

2022年5月9日至13日。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下,各县(区)、各学校要突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周”活动。

(一)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学校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东航客机坠毁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党办发〔2021〕12号),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开展一次安全承诺暨签名活动。组织全体师生开展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承诺暨签名活动,教育全体师生珍惜生命、遵守交通、安全乘车、远离事故。

(三)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和主题团(队)日活动。举办一次现场或线上法治和安全教育讲座,重点宣传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和逃生自救等安全防范知识,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师生法治意识和自身安全防护意识。

(四)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疏导活动,摸清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重点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情绪性格突变、有厌学、厌世、暴力等倾向的学生,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疏导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引导其正确处理在学校学习、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五)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照《全区教育系统“忠诚保平安,喜迎二十大”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动对接本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剖析近期发生的涉在校学生典型案事件,配合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查找安全问题隐患,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做好“护校安园”各项工作。

(六)开展一次减灾应急演练。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有效检验本校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护、报告阻断、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预案和演练方案,增强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七)发放一份倡议书。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欺凌、防性侵、防拐卖、防电信诈骗、防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为内容,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放一份安全教育倡议书,营造“安全知识人人讲、安全技能人人学、安全规范人人守”的良好氛围。

(八)举办一次演讲比赛。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

(九)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覆盖全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室内卫生、环境卫生开展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十)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学校“两案九制”内容是否具体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链条上每个人明确自身岗位职责,熟悉措施、流程,确保人人有责,守土尽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早动员、早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各学校5月9日升国旗仪式时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校园“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注重挖掘总结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督办考核。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安排包校干部、责任督学深入本辖区学校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启动及时、形式丰富、推进有力、效果明显。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做好安全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总结工作,于5月13日前将开展活动工作总结(包括文字总结、图片、音频和视频等资料)报送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313室)。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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