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8万元,比2017年预算7.92万元增加15.96万元,增长201.5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62.8万平方米,价值78207万元;车辆4辆,价值6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19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8471.3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同口径增长: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9.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10.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中小学义教保障公用经费:指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12.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指由政府预算拨付日常运转的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小型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不包括中央、省、市公用经费补助,不包含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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