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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1-00202
文  号:
卫教通〔2021〕35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卫教通〔2021〕35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职业技术学校、直属各初级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及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成〔2021〕18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09号)要求,为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现就中卫市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市直各初级中学和沙坡头区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5363人,普通高中录取后,中考线下学生2349人,市职业技术学校应招尽招。

中宁县、海原县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由本县教体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中职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任务

(一)市直各初级中学和沙坡头区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将本校中考线下学生负责输送到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中宁县、海原县中职招生工作由本县教体局安排落实,两县教体局要积极引导鼓励本县初中毕业生到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就读。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区)教育部门分管领导和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为副组长,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两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市中职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安排协调中职招生工作。市县职业技术学校要及早制定中职招生计划和宣传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主动联系,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各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要将招生任务分解落实到班,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本年度中职招生任务。二要详细调查摸底。市、县(区)教育部门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职业技术学校深入学校,详实了解掌握生源状况,科学分析生源结构,督促学校在巩固生源的同时,及早启动招生工作。三要深入宣传动员。各职业技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和中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讲明学习掌握职业技能的就业优势,讲清就地入学的有利条件,引导广大毕业生家长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送子女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就读。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教师不利于中职招生的言行,对违规违纪参与宣传招生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加强统筹管理。2021年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zzzs.nxzyjndsxt.com)填报志愿,学生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录取。各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安排九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积极配合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做好学校网上录取工作。

(三)严格招生考核。中职生源输送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学校必须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任务完成差距大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校长(含分管副校长)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中宁县、海原县教体局结合本县实际,安排落实好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本年度中职招生计划任务。


附件:2021年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职招生分解表



中卫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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