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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2-00102
文  号:
卫教通〔2022〕38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03日
标  题: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卫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卫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卫教通〔2022〕38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普通高中、初级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精神,结合中卫教育实际,现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范围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类。

(一)自主招生

我市自主招生类别为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二类,参与自主招生的学校有三所,分别为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

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名额30人,由中卫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主要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名额162人,由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主要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符合体育、艺术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生。其中,中卫中学招收体育专长生54人,中卫中学分校招收美术专长生54人,中卫一中招收音乐(含器乐、舞蹈、声乐)专长生54人。

(二)统一招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在本县(区)域内完成各自的统一招生任务,不得跨县(区)招生。报考自主招生一类、二类学校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本县(区)统一招生学校,优先录取自主招生类。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1.自主招生一类: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中卫中学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30名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需在《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自主招生一类学校(中卫中学)”栏内填报“自愿报考”。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择优录满为止。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由自主招生一类学校择优录取。

2.自主招生二类: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在全市范围内分别招收体育、美术、音乐(含器乐、舞蹈、声乐)类学生各54人。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二类学校,需在《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栏内填写具体的报考学校和对应的专业,报考中卫一中音乐类时需注明器乐、舞蹈或声乐。三类专业可选择一个报考,不可兼报。

自主招生二类采取“单一专业、名额到校、独立编班、双线控制”方式进行,即:市直属中卫中学仅设体育班、中卫中学分校仅设美术班、中卫一中仅设音乐班(含器乐、舞蹈、声乐三类),每所学校只设置一个专业班,每班各招54人,预计共招162人。各校根据所设专业,对录取的专业学生进行独立编班。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占60%、中考成绩占40%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沙坡头区普通高中录取线的65%。报考自主招生二类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同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由自主招生二类学校录取。

体育专长破格录取申报、录取条件及录取方式。

(1)破格录取申报:申报体育专长破格录取的考生(仅限报考中卫中学)需在《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自主招生二类学校”的“专业类别”栏内填写“体育(破格)”,并提供相关证书(包括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还须按时参加中卫中学组织的体育专长考试。

(2)破格录取条件:凡参加全市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以下奖励中的一项,则具备破格录取条件。A.个人项目市级前二名、或破市记录者,自治区级个人项目前六名、或破自治区记录者;B.集体项目中(篮球、排球、足球)获得市级前二名的运动员、自治区级前六名的运动员;C.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者。

(3)破格录取方式:体育专长破格录取考生不受中考成绩限制,破格录取人数控制在体育专长招生计划的20%(10人,含10人)以内。若报考体育专长破格人数较多,则按照体育专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顺序按照先进行破格考生录取,再进行体育专长考生录取。

(二)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沙坡头区报考统一招生学校的考生,需在《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统一招生”栏内填写所报考学校,并注明“同意调剂”或“不同意调剂”。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自主招生二类学校的考生,可同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

沙坡头区统一招生录取采取“单一志愿、统一划线、自主优先、分别录取、差额调剂”的方式进行,即:考生选择填报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3所普通高中学校中的1所学校,并在志愿表相应栏目中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录取时,按上线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报考自主招生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同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由自主招生学校录取。

沙坡头区3所普通高中学校(市直属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统一招生录取时,出现其中1所学校报考的上线人数小于招收人数时,另两所学校择优录满后其余上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该校;出现其中两所学校报考的上线人数小于招收人数时,另1所学校择优录满后,其余上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先由招生人数少的学校择优录取,录满后其余上线考生录取到另一所学校。

中宁县、海原县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三、录取照顾条件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13号)要求,严格执行考生录取照顾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

2.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3.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条件所加分数不叠加不累计,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加分照顾条件者,选其最高一项计入中考总成绩。审核报备按宁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文件第四十条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要通过教职工会、班会、家长会等方式,积极宣讲好今年招生政策和录取方式,做到教师、家长、学生人人知晓。同时,科学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力争使各普通高中学校报考人数、生源质量基本均衡。

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

     2.2022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册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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