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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6-00061
文  号:
卫教通〔2026〕1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5月19日
标  题: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卫教通〔2026〕15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6〕30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一)合理调配学位资源。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建立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和各学位监测预警机制,结合本地学龄人口变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调整。要有效打通各类教育资源,改制设立一贯制学校,便于学位资源动态调整。针对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和学位资源紧缺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挖潜,保障学位供给。出现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及早引导家长预期。

(二)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学区),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招生片区确需调整的,要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审慎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区)小学、初中入学划片范围根据辖区生源状况统筹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主动面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且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空余学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优先解决政策优待类学生和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安排入学,并做好政策解释。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家庭同校就读实施办法,积极推动“长幼随学”政策落地实施。

(四)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根据自治区“高效办成教育一件事”相关要求,从2026年起,全市各县(区)所有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平台”,以前使用的其他平台不再使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统筹做好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工作,在引导家长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同时,做好线下办理入学保障,为不熟悉线上操作、无线上报名条件的家长提供线下指导和现场报名服务,确保入学报名应报尽报、不漏一人。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推进报名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报名指引等智能咨询服务。

(五)全面推进均衡编班。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格执行、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工作,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分层次编班。要扎实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合理搭配各班级教师;严格执行学生随机分班制度,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等规范方式进行分班,杜绝人为干预分班过程。学校编班方案、实施过程及最终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编班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调整,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管理

(一)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采取内部挖潜、增加学位供给,有效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各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达到80%以上。若人口持续净流入,学位缺口较大,可阶段性适当扩大高中校额和班额,促进平稳度过学龄人口高峰。

(二)高中招生报名。各县(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招生实行“两考合一”的办法,即一次考试,按志愿分别录取,所有考生一律由原初中毕业学校组织报名。

(三)组织考试。各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和非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两大类。其中,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非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中卫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卫教通〔2021〕12号)执行,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好本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沙坡头区教育局对沙坡头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学生个人总成绩审核、汇总、校对,确保无误后进行公开查分,并将成绩报市教育局做好市直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时间:

2.非自治区统一科目考试时间。非自治区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英语听说人机对话、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含八年级)、信息科技(八年级)、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卫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卫教规发〔2024〕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原则上面向九年级学生的考试5月底前完成,面向八年级学生的考试统一在6月份完成。

(四)志愿填报。中宁县、海原县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方式由两县教育体育局自行决定。沙坡头区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方式按照“遵从志愿、服从调剂”的原则进行。

(五)招生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展,必须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市直属优质普通高中将65%的招生指标,按报考人数比例分配至沙坡头区各初中学校;中宁县、海原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指标到校比例,但不低于60%。各县(区)须严格执行自治区统一明确的自主招生有关政策,不得自行设置自主招生条件、扩大自主招生范围、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突破核定招生计划。自治区认定的自主一类、二类、三类学校,须严格按核定计划、招生类别与范围招生,严禁跨类别、超计划、违规跨区域、变相掐尖招生,严禁私下作出违规录取承诺。

三、全力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秩序,有序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广泛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为考生及家长深入了解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特色提供便利条件,吸引广大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四、推动学前教育服务区工作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稳妥推进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建设,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优先在公办学位资源相对充足、入园需求集中的区域先行试点,统筹考虑人口分布、交通便利、学位供给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区边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并根据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中卫市普惠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与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卫发〔2025〕17号)精神,积极与卫生健康委对接沟通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五、加强重点群体入学保障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严格查验审核,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中考政策宣传,明确报名时间,提醒家长按时转学,避免因拖延报名影响中考;同时,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二)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就读。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业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要重视残疾学生就学保障,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中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台账花名册》信息进行核查。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教育优抚政策,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不得自行出台相关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六、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禁令,坚决整治违规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教育基金”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读生或以托管帮扶、合作办学等名义变相招收代培生,严禁收取借读费。

七、强化招生入学组织实施

(一)压实招生工作责任。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准确理解区、市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切实履行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决纠治破坏教育公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分别向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备,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强与属地网信、宣传、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恶意炒作、临时突发情况等,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力度,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及早优化入学片区。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属地公安、卫健、乡镇(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经验,提前摸排2027年各学校片区内学龄儿童情况,对确需整合优化调整片区的,要提前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的部署要求,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



中卫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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