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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6-00064
文  号:
卫教通〔2026〕1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5月19日
标  题: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卫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卫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卫教通〔2026〕16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普通高中、初级中学:

为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公平公正,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6〕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精神,结合中卫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两类。

(一)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设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二类,参与自主招生的学校为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

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名额30人,由中卫中学在沙坡头区范围内招生,主要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名额不超过162人,由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主要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美术和音乐)专长,符合体育、艺术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生。其中,中卫中学招收田径(含200米、4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生不超过54人;中卫中学分校招收美术专长生不超过54人,中卫一中招收器乐、舞蹈、声乐等音乐专长生不超过54人。体育、音乐专业中各小专业招生名额分别由中卫中学、中卫一中根据各小专业报名情况统筹确定。报名人数小于3人的专业不设置招生计划,已报该专业的学生可改报其他专业。关于市直属三所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统一招生

市直属中卫中学、中卫一中、中卫中学分校在沙坡头区范围内统一招生;中宁县、海原县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统一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报考自主招生一类、二类学校的考生可兼报本县(区)统一招生学校,优先录取自主招生类。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1.自主招生一类。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需在《2026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自主招生一类学校(中卫中学)”栏内填报“自愿报考”。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择优录满为止。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由自主招生一类学校择优录取。

2.自主招生二类。考生报考自主招生二类学校,需在《2026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栏内填写具体的报考学校和对应的专业,报考中卫中学体育专业需注明田径(含200米、4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跆拳道、乒乓球;报考中卫一中音乐专业需注明器乐、舞蹈或声乐。各类“小专业”可选择一个报考,不可兼报。

自主招生二类采取“单一专业、名额到校、双线控制”方式进行,即:中卫中学设置体育班、中卫中学分校设置美术班、中卫一中设置音乐班(含器乐、舞蹈、声乐三类),每班各招收学生不超过54人,共招收不超过162人。录取体育专业学生时,按专业成绩不低于65分(百分制),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沙坡头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70%(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沙坡头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50%),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70%、中考成绩占30%的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录取。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专业学生时,按专业成绩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沙坡头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70%,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中考成绩占60%的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录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未录满时不予补录。各专业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就读班级。

报考自主招生二类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同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由自主招生二类学校录取。

(二)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沙坡头区报考统一招生学校的考生,需在《2026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报考志愿”中“统一招生”栏内填写所报考学校,并注明“同意调剂”或“不同意调剂”。报考自主招生一类学校、自主招生二类学校的考生,可同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

沙坡头区统一招生录取采取“单一志愿、统一划线、自主优先、分别录取、差额调剂”的方式进行,即:考生选择填报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3所普通高中学校中的1所学校,并在志愿表相应栏目中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录取时,按上线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报考自主招生学校并报考统一招生学校,同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由自主招生学校录取。

沙坡头区3所普通高中学校(市直属中卫中学、中卫中学分校、中卫一中)统一招生录取时,出现其中1所学校报考的上线人数小于招收人数时,另两所学校择优录满后其余上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该校;出现其中两所学校报考的上线人数小于招收人数时,另1所学校择优录满后,其余上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先由招生计划人数少的学校择优录取,录满后其余上线考生录取到另一所学校。不同意调剂的考生未被志愿学校录取时,将不参与调剂录取。

中宁县、海原县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三、录取照顾条件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13号)要求,严格执行考生录取照顾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

2.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

4.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最新出台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加分条件所加分数不叠加不累计,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加分照顾条件者,选其最高一项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要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准确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家长讲清讲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报考权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地、本校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一经举报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与考生家长签订或口头协议等形式的录取协议,向学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

(四)科学指导志愿。各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要结合今年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方式,科学指导学生填报中考志愿,力争使各普通高中学校报考人数、生源质量基本均衡。

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表

      2.2026年中卫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名册



中卫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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