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宁夏银行杯”第二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卫科发〔2017〕89号中宁县、海原县科技局,沙坡头区农科委,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67号)要求,2017年,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夏广播电视台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宁夏银行杯”第二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企业参赛组织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2016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07年1月1日(含)之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前五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名次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比赛流程
(一)报名注册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5月31日
(二)报名确认
报名截止后,秘书处登录大赛管理系统,根据参赛企业条件,对已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并将确认资格的参赛企业情况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三)初赛阶段
1.成长企业组
在对报名参赛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六个行业,根据各领域参加初赛的企业比例决出60家企业进入复赛。
2.初创企业组
在对报名初创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与成长企业组相同的领域划分和晋级模式决出20个企业进入复赛。
初赛评审采取网络评选模式,秘书处将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库中为每个领域邀请5名创投专家进行网上打分,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赛项目的初赛得分。组委会可根据各领域参赛企业数量对复赛名额做适当调整。
初赛时间:2017年6月
(四)复赛阶段
1.成长企业组
复赛按照6个领域分组进行比赛,允许企业较少的领域合并为一组,根据各组的企业数量,按比例决出30家企业,其中各组得分靠前的企业共10家进入决赛,其余20家为大赛优胜企业。
2.初创企业组
按照与成长企业组相同的分组方式和晋级模式,按比例决出10个企业,其中各组得分靠前的初创企业共6个进入决赛,其余4个企业为大赛优胜初创企业。
复赛评审采取面对面答辩、现场出结果的评审方式,按组分批开展。每个组邀请2名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及5名创投专家,评审专家的选择兼顾组内企业的不同技术领域,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组委会可根据各领域参赛企业数量对复赛名额做适当调整。
复赛在中型会议室或电视演播厅举行,单场观众控制在100人左右,同时进行网络直播。
复赛时间:2017年7月-8月
(五)决赛阶段
1.成长企业组
进入决赛的10家成长企业不分专业领域进行比赛,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最佳人气奖1个。
2.初创企业组
进入决赛的6个初创企业不分专业领域进行比赛,决出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最佳人气奖1个。
决赛采取大型路演的形式,面对面答辩、现场出结果。决赛评审组包括评分专家、点评专家及大众评审。其中评分专家7人、点评专家2-3人,由区内外知名创投专家和知名企业家构成,分别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和在评审过程中对每个项目进行2分钟左右专业点评。大众评审50人,由媒体代表、观众代表及参赛企业亲友团构成,大众评审打分结果决定并产生最佳人气奖,但不计入比赛成绩。
决赛在能容纳300人左右的多功能厅或电视演播厅举行,并通过电视录播在宁夏电视台相关频道播出。
决赛时间:2017年8月
全部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确定我区晋级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企业和初创企业名单,并向全国大赛组委会上报。颁奖仪式。决赛结束即进行颁奖。拟邀请科技部、自治区领导和主办单位、冠名单位的相关领导,科技创业精英、知名企业家、创投专家等嘉宾出席颁奖仪式,为企业颁奖。通过颁奖弘扬创业文化,宣传成功创业历程。
三 、支持政策
获得宁夏赛区优胜奖以上的参赛企业,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符合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支持条件的,待项目完成并经财政厅专项审计后直接给予后补助支持,符合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引导项目条件的,给予立项支持;
(二)符合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科技金融贷款贴息专项、及其它宁夏科技金融专项支持条件的,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三)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大赛合作商业银行给予企业授信支持;
(四)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申报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优先支持;
(五)大赛获奖企业优先入住自治区各高新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并减免入驻费用;
(六)推荐获奖企业的核心成员参加“塞上经济名人”评选并优先支持;
(七)符合其他主办单位支持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的,均予以优先立项和支持;
(八)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全国总决赛,并享受科技部的奖励政策。
请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积极报名参赛。
联 系 人:王 俊 韩 举
联系电话:0955-7062526
18009563007 18295376163
地 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二楼东200室
邮 箱:kjjwj@163.com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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