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卫科党组发〔2018〕4号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中宁县科技局、海原县农牧科技局、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各科(室)、中心: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冯 旭同志:主持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
魏志军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宁夏中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海原县农牧科技局。
倪祝新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成果、科技统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专项、基金)项目管理、技术市场、产学研结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金融、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业科技科;联系中宁县科学技术局。
李 举同志(挂职):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科技规划、信息、工会、机关效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科技人才培训和引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创新发展研究院建设)、知识产权、专利执法与监督、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知识产权科,协助倪祝新同志分管办公室;联系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李春晓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科学普及、全民科学素质、科技查新服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软科学、科技信息文献资源建设、数据库与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的管理和协调、搜集、研究、传递科技情报信息、组织科技信息交流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人才培训、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中共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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