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640501005/2021-0014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2021-09-13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9-13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科技局,局各科(室)、中心: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法办发〔2020〕23号)要求,经对2004年设市以来以“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名义制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经市科技局2021年第19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见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县(区)科技局及相关科室应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附件:拟决定废止的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