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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5/2024-0005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法制科)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标  题: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应急预案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有序高效,提高对地震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损失。依据中卫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中卫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科技局)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  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果断处置。

第四条 接到地震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成员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现场落实地震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第五条 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在市应急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排查、治理和监控地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判明性质,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工作秩序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在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部门抗震救灾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地震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长:陈正刚  局  

副组长:张巧荣  副局长

  员:孟秀丽  四级调研员

        王    工业科科长

        周    办公室主任

        孙艳萍  农社科科长

科技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社科主要负责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管理,由孙艳萍同志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日常联络工作,办公电话:0955-7063889

办公室(农社科):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和应急部署;具体制定干部职工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干部职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工业科:组织协调开展前期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组织人员抢救被埋压干部职工;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搜救救援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震后破坏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单位基础设施;协助公安、消防支队扑灭火灾和保护单位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协助做好其他抢险工作。

法制科(办公室):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起草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文件、简报,负责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负责救灾物资的准备和调运;承担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

第七条  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上级发布的地震临震预报后,组长主持召开地震应急工作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各成员根据分工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照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到位,检查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召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明确成员分工任务。

2.地震事件发生地概况,地震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向上级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的决定迅速传达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迅速做出反应,防止严重的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部署检查单位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物资、人员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准确通报地震信息,开展舆情引导,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6.加强单位档案柜、电脑、大功率电器等重点部位防护工作,及时断电防止火灾的发生。

7.及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各类灾情信息。

第八条  震后处置

地震发生后,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科室按职责全力开展分发物资、抢救伤者、疏散人群到应急避难场所等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迅速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职工

4.及时上报部门伤亡人数、办公室毁坏程度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5.发生严重火灾与房屋坍塌,请求援助,协助公安、消防支队扑灭火灾与搜救人员

6.保障部门人员物资补给,确保受伤人员及时接受治疗,避免伤亡人员增加。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负责协调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治区科研院所为抗震救灾提供科技支撑;引导组织企业开展科技需求调查,做好防震应急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引进、推广安全可靠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应急管理、安全防控等共性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培育各类防震应急创新载体,负责防震减灾相关科研工作,推动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十条  结合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对部门办公区域开展用电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防止出现大功率办公电器、电器开关安全不达标、大功率电器靠近易燃物、接线板上覆盖或堆积易燃物等违规用电情况,并对易燃,可燃物品进行了及时清理,确保办公室用电安全。及时提醒干部关闭电源,杜绝“长明灯”现象。

第十一条 结合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活动,大力宣传防震应急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大力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地震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第十二条  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由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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