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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9/2019-00007
文  号:
卫粮发〔2019〕3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执法督查科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粮发〔2019〕32号

中宁、海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粮中卫储备库、中卫市正达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中卫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当前夏季高温及汛期即将到来,雷电、大风、冰雹及短时强降雨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做好我市粮食和物资企业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立即行动起来,把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时点。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提前部署,提前安排。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认真落实防汛、防灾工作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防汛、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光惠,副组长:常军、彭大成,成员:何明儒、张晓慧,刘鑫全、张爱宁、蒋军。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各项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保证储粮安全和保障市场供应。

二、切实抓住防汛重点,确保储粮安全

立夏以来气温升高,降雨增多,是安全储粮的重要时期。各单位要重点关注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库存粮食储存安全监测。防范仓房漏雨、返潮、粮食发热、生虫带来的储粮安全隐患,同时强化仓房的防汛措施,做好一旦发生汛情粮食安全保管和保持粮库排水畅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应对措施,要提前购置发电机,确保在停电的情况下保持粮库排水畅通。二是加大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储粮化学药剂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储粮化学药剂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潮等措施。储粮药剂要随用随买,集中存放确保安全。三是保证夏粮收购安全。各企业要做好夏收期间的防汛准备,要充分发挥粮食企业设施、设备和人员优势,主动帮助当地农民做好潮粮整晒等救援工作,减少粮食损失。

三、认真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各粮食和物资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水文变化情况,牢牢掌握汛期安全储粮的主动权。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企业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在防汛期间各企业带班领导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发生重大灾情时在及时应对的同时迅速将实际情况上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单位要将防汛、防灾电话和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汛期值班名单上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便及时进行沟通。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防汛联系人:何明儒    电话:7630115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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