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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9/2023-0016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断完善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安全生产各类事故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内容,着力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及区、市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20条措施”“中卫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36条措施”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实化细化各项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监管成效

3.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一规定两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4.强化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明确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抓手,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机制,坚持现场考核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真正实现行业监管全覆盖。

5.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6.严格企事业员工岗位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逐一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加强企事业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员工安全培训。

三、推进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治理

7.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企业全面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针对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等关键时点,采取“四不两直”+“一竿子插到底”的形式,做好重点时段和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分析原因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近年来易发多发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监管不足,持续推动深层次治理。

8.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重点季节和重点区域,强化季节性火灾防范,全面排查治理“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重大消防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指导企业组织更新和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技能培训和综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9.强化行业安全风险治理。持续推进和改善储存条件较差、管理风险较大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出入库工作。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老旧仓房和简易储粮、储物设施安全状况,强化粮食和物资出入库和进出仓、粉尘防爆、熏蒸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对消防器材工具使用、设施设备维护检测、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入仓前其他检测和有限空间作业等注意事项进行专业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粮堆埋人事故发生。

10.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汛期、冰冻风雪、节假日等重要时点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危险源的警示、监测和预警,保护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检查不少于3次。企业每季度进行自查,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核查,促进企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四、严格监管力度,稳步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1.完善仓储项目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水平,积极推动企业创建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实行建设项目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

12.加强粮食收购期间作业安全管理。夏粮、秋粮收购期间,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加强粮食仓储和出入库作业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单位落实防护器材工具配备、设施设备维护检测、作业人员岗前教育等,加强人员出入库、粮食进出仓和熏蒸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做到有备无患,防范粮食收购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3.加强粮油储藏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以下简称“一规定两守则”),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统一标识标牌,健全管理账表卡,科学选择储藏技术,规范日常仓储管理,做好库存粮情监测,及时处置储粮安全隐患。

14.加强仓储作业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对粮食进出仓、物资进出库、登高作业、熏蒸作业、露天堆垛、烘干作业、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作业环节和岗位严格管理。粮食出入仓时,入仓检查、取样、维修、清扫等作业人员,粮仓内必须安装系留装置,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粮库和物资储备库生产区、作业区和储粮区要设明显的禁烟、防火标志,有电、有毒、有危险的位置要设警示标志;大型机械移动、烘干作业、上下料仓、电路维修、堆垛等高空作业,以及大风、大雨、大雪天作业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并配备安全设施;发现危房、危库要及时进行维修,不达标的仓库严禁存放粮食和物资。

15.加强粮食烘干作业安全管理。粮食烘干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国家《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粮食烘干生产期,对烘干设备要坚持日检查、周检修、月小修,烘干结束后组织大修并形成检修记录。烘干机皮带轮、传送带必须有防护罩(网)等防护设施。热风炉除渣机槽内不得缺水,未设除渣槽的,要采取喷水等措施,避免炉渣中出现明火。装粮作业的烘前仓、烘后仓及烘干机储粮段不准人员进入,烘干机正常作业时严禁打开检修门。一旦出现结顶、挂壁现象,应在仓外处理。确需入仓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防作业人员被粮食掩埋或者在仓内窒息死亡。

16.加强粉尘防爆管理。认真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严格执行《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为粮食仓房特别是立筒仓、地下仓等配备合规、合格的机电设备,并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和使用设备。粮食企业要规范防爆电器设备使用,严格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施设备接地。严格火源管理,严禁作业场所产生明火和违规作业。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7.加强储粮化学药品使用与管理。储粮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药剂库要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手续,消耗有记录。规范粮食熏蒸程序,严格落实熏蒸各项制度规定,企业熏蒸作业时,粮仓四周要设置警示牌和警戒线,熏蒸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药品回收入库,药物残渣和药品包装物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存有超期或报废化学药剂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当地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处置,防止遗失、泄露。

18.加强施工、装卸作业管理。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各种施工手续,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协议,细化安全责任。要加强装卸工队伍管理,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改善住宿条件,加强用电取暖管理,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9.加强库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库区作业现场在显著位置设置警戒线、配备安全员等措施,加强企业职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库区内车辆行驶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限行区域和限速牌,确保库区内行车安全。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基础

20.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以“一规定两守则”为基础,串联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点,寓管理于培训之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行为准则,增强“两个安全”责任意识,融入“两个安全”工作实践。特别是一线粮库管理与作业人员和外包作业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做到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各单位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2次。

21.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设备完好、应急物资充足。重要时点要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巡查频次,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动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及时跟踪督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和企业库区安全。各单位年内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规范处置程序和流程,发挥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建设,确保重点库区应急救援队伍全覆盖。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救援装备配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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