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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9/2019-00035
文  号:
卫粮发〔2019〕4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综合业务科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粮发〔2019〕47号

中宁、海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沙坡头区各粮食收购企业:

现将《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

夏粮收购工作的方案

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9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夏粮收购工作主要内容

(一)有序组织采购, 质量关口前移。鉴于我市小麦产需缺口大,商品量小的实际,政策性轮换收购立足于外地采购为主、本地收购做补充,采购工作有序推进,把握节奏,收购工作务必做到随行就市、始终在市。要切实保障质量和卫生安全,无论是轮换采购还是加工外购,务必做到关口前移,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粮源进入储备粮。

(二)提前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收购主体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组织各类专业人员进行收购前的业务培训,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要提前对空仓进行摸底,备足可用仓容,扩大收储能力,保证夏粮收购需要。要抓紧对收购器材、仪器、烘干设备的调试维护,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备足必要的设施和器材。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前做好收粮器材和储粮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售粮农民和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同时,做好收购资金的筹措,及时与农发行及各商业银行主动对接,落实好储备粮收购资金需求,杜绝拖欠售粮款或“打白条”现象。

(三)引导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主动为收购企业提供质价信息服务,支持、鼓励用粮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帮助用粮企业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引导企业利用粮源充足的有利时机,依据各自优势,面向市场,力争多掌握粮源,增加市场收购数量,发挥其市场化收购引领带动作用。

(四)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各收购网点要进一步优化现场服务,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采取上门、预约收购、延长收购时间等方式,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规范收购流程,可以公开的操作过程要全部公开,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真正使农民卖放心粮、明白粮。要积极推广使用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互联网+”模式,提升粮食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户、企业和社会各界正确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收购流程、收购标准,引导社会多种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主动公布10家收购网点信息,多渠道满足农民的售粮需求。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全面反映粮食价格行情动态,让种粮农民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正确把握市场预期,合理确定售粮方式,保障自身的利益。要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涉及粮食收购的舆情信息,用客观、准确、全面的信息来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因误解引发矛盾,为夏粮收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中宁、海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粮食收购政策更好地落实。收购期间要加强调研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二)将收购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贫困家庭主要集中的农村地区,部分因病、因残、因灾致贫的农户家中既缺少劳力,又缺少储粮、烘干设施,售粮、储粮都存在困难。2019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国有收购网点,要将收购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主动与当地乡镇对接,对有需要的贫困家庭,提供上门检验、收购等便利条件,减少农户售粮排队时间,节约售粮成本,保障种粮收益,减轻因储粮条件不足使粮食质量下降造成的损失,绝不让贫困家庭出现“卖粮难”。要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协同协作,把在夏粮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当地政府反馈,共同发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维护收购市场秩序打击黑恶势力。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增强政治认识,将维护收购市场秩序与打击黑恶势力结合起来。要搞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要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用,严厉打击“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查处“以次充好”“以陈顶新”“远程操控地磅”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现象,要打击哄抬粮价和坑农害农行为,防止出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妨碍收粮、售粮,扰乱粮食收购市场,坚决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

(四)关注市场动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夏粮收购期间,启动收购直报系统,自7月15日至8月31日,中宁、海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周五18点前,上报本地收购进度和跨省区收购数量。各县要高度重视收购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收购进度,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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