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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9/2021-0017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20日
标  题: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46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卫法治办〔2018〕5号)和《中卫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卫法办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局2021年普法重点工作,修订了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2.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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