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39/2021-0023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取消宁夏万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储市级应急成品粮资格的通知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取消宁夏万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储市级应急成品粮资格的通知

宁夏万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因经营困难正破产和解,已不具备应急成品粮承储条件,根据《中卫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卫政办规发〔2018〕5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第四季度起取消你公司市级应急成品粮承储资格,终止应急成品粮承储合同。



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