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复工生产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储备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企业 要筑牢企业防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登记制度,把好“进门关”。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人员,必须统一登记,测量人员体温,体温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车辆、人员禁止进入厂区。二是严格排查制度,把好“防护关”。落实员工管控要求,坚持筛查体温,做好排查登记,员工进入厂区必须戴口罩,杜绝聚集性活动,定期对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和食堂进行清洁消毒。三是要引导员工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同时,要求各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开工生产,保障市场粮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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