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旅游文广发〔2019〕98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旅游文化企业:
现将《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卫安办发〔2019〕5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决定从4月起至10月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使用大量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尤其是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堆放、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等私拉乱接电线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3日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同时,按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见附件1,2)明确的整治重点,研判分析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4日至10月8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对照《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重点单位场所火灾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见附件3,4)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将场所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同时,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8月底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9日至10月15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要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及各旅游文化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4月28日前报送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5月至9月期间,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