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文体新广电系统2017年—2020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7〕110号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文体新广电系统2017年—2020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6月8日
市文体新广电局系统2017年—2020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扭转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全区文化系统2017年—2020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市文体新广电系统电器火灾安全防范,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文体新广电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市文体新广电系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好市文体新广电系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
组 长:田应福 市文体新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谭河清 市文体新广电局副局长
王世东 市文体新广电局副局长
常伟海 市文体新广电局副局长
马晓东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为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执法队李勇、代志凤、刘芳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局直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市文体新广电系统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各类文物保护古建筑等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各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市文体新广电系统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各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系统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化服务公共场所、文化保护古建筑单位要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本行业本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加强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各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组织发动各类文化经营、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古建筑等电器产品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等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一督促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我局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并纳入到文体新广电系统安全生产“一户一档”监管范围,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文化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我局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文化经营单位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责任分工
(一)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分别负责图书、影像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工作。一是对全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影院消防栓、灭火器是否齐备有效;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能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安全门是否规范畅通;规章制度、应急措施是否健全;员工消防知识、消防意识是否符合要求;电源线路、电器使用是否存在隐患等现象。二是对全市印刷企业、出版物(书刊、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人店混居的现象;电源线路、电器使用是否存在隐患等现象。
(二)文管所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工作。一要按照《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组织对文物建筑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二要对文物场所行电气火灾风险评估,综合确定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等级,制定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要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四要加强对文物专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安全工作。一是落实图书馆内部消防设施到位且有效;二是坚持落实全馆无盲点实时监控;三是确保图书馆机房、电子阅览室电源线路、电器使用安全;四是严防各个书库失火事故,严禁明火入内;五是落实各阅览室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进出人员人身、财务安全等。
(四)体育中心负责体育场馆安全工作。一是落实体育场馆内外部消防设施到位且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可用;二是加强对禁烟场所的控烟劝诫;三是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四是加强各类体育赛事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制定体育赛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五)文化馆负责各类文艺活动安全工作。重点做好演出人员的人身、财物等方面的安全。举办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比赛等重大活动,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六)局办公室、市场法规科负责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办公场所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始终坚持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统筹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研究综合治理意见,重点推进解决。
(三)大力宣传,全民积极参与。强化文体新广电系统电气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对职工干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进行电气安全培训。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利用中卫市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单位免费开放服务群众的优势,向公众义务播报用电安全小常识、发放用电安全宣传资料;利用中卫文体广电微信平台及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电气安全政策法规,多方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确保整治成效。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切实提升文体新广电系统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直属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电气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执法队办公室;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工作开展情况,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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