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文体新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8〕189号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文体新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文体新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参与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中卫市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文体新广电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系统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大力宣传我市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营造浩大的扫黑除恶声势和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鼓舞人民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精准解读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宣讲中央和区、市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深入宣传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亮点,不断扩大专项斗争影响力;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精心挑选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切实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作用,坚持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深入一线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全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成效和新作为。
(三)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综合性成果,适时宣传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一类涉黑涉乱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成果,在重点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情况;及时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和已侦破的典型案件,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进一步表明党和国家“有黑必除、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四)大力宣传《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关于督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宣传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和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采取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安全的举措,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最大限度的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皆知,人人喊打,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动员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一)通过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集中宣传,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责任单位:直属各单位
(二)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发挥文化部门优势,以多种形式宣传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社会声势,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功能,鼓励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与基层文艺骨干培训、“扫黄打非”进基层(社区)、文化下乡、文化进基层等活动有机结合。利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文化科,新闻出版科,文化馆
(三)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艺市场、电影放映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均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场所全覆盖。
责任单位:执法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人,认真制定细化单位宣传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
(二)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力量建设,落实宣传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在经费上加大投入,建立激励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不断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新局面。
(三)严守工作纪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把好宣传关、政策关、程序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科室)要采取多形式多手段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局党组将适时对下属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对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显著、声势浩大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因消极懈怠、动作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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