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行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8〕220号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2018年中卫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年度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及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低于1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及2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自行采购行为,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各相关科室、计划财务科及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附件:2017 年-2018年中卫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