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方案》的通知
卫旅游文广发〔2019〕146号中卫市体育中心:
为了激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2019年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聘中卫市体育中心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聘用编制人员招聘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组织等工作,招聘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报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备案。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公开招聘
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为了激活单位用人机制,促进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编办印发《关于核定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聘用编制的通知》(卫编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拟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用、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一)市体育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工资待遇:按照聘用编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和程序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2、具有区内常住户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体育方面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学历。
5、在全国、全区、全市等体育比赛中取得名次及奖项的优先录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健康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确定人选、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1、公告。对招聘岗位名额、条件及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等进行公告。公告地点为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公告时间3天。
2、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 日至2019年5月21日。联系人:赵旭东,电话:0955-7018233。
3、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满分100分。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通过考察的,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则上不复查。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相关待遇
按照聘用编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考核考评,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组 长:范家宏 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袁海清 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吴 鹏 市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
成 员:王世东 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全保 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春杰 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李和平 市体育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春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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