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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0/2019-00012
文  号: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8〕21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8〕219号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为全面贯彻区、市第四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卫安委发[2018]13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本系统、文化市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田应福

第一检查组

副组长:谭河清、马晓东

成员:李勇、代志凤、马星、吕伟超

检查场所:城区网吧、KTV、影院、图书馆、文化馆

第二检查组

副组长:王世东

成员:石宇清、宋浩、鲁红霞等

检查场所:文管所、体育馆、高庙、鼓楼等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检查组

副组长:常伟海

成员:刘先荣、吴菊萍、马婷、徐世昊

检查场所:城区印刷企业、图书店、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场所

二、检查时间、重点

12月29日-3月18日期间: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重点检查市区印刷企业、影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三、检查范围

(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办公用电方面检查,办公可燃废品的清理,防火防盗设施、设备的保养,疏散标志、应急灯、宣传标语以及疏散通道畅通等规范行为的检查。

(二)文化市场的检查。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3、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好使好用以及从业人员掌握操作使用情况;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电线电路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等情况;5、储存危险品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情况;6、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文化经营场所要重点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切实通过这次大检查从源头治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检查组要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文化经营场所一个不漏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检查组要以检查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场所,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当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业,限时完成整改事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予开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对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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