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督察检查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0/2023-00248
文  号:
宁中文旅信告〔2023〕0000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标  题:
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

轻微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

宁中文旅信告〔2023〕00001号

当事人:中卫市北冰洋娱乐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501MA774Y7W74

经查,你单位于2022年6月21日接纳三名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且不积极履行(卫)文综罚字〔2023〕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现拟对你单位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的决定,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公开,并实施信用管理措施,期限1年。

依据《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中卫市旅游文化和体育广电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