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卫旅游文广发〔2019〕188号冯克国、赵建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游泳场馆建设、促进中小学生游泳运动的建议(第89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6﹞101号)精神,自2017年起,全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纳入自治区统一管理,统筹基金实行调剂金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对其使用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宁人社发﹝2009﹞515号),“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诊大病、住院等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之规定,运动健身用医保卡消费不符合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支付范围,故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运动健身费用。
游泳作为一项健身效果较好的大众体育运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目前市区只有黄鹤楼游泳馆对外开放,中卫市文体娱乐馆因经营不善,企业亏损严重于2016年闭馆。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有意向投资企业多次进行了实地调研、谈判及第三方评估,待条件成熟后,中卫市文体娱乐馆立即恢复营业。针对所提问题,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一)尽快开放中卫市文体娱乐馆。我市将于2022年承办自治区十六届运动会,游泳作为全区重点比赛项目对场馆的要求较高,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各体育场馆进行改建,争取尽快开放中卫市文体娱乐馆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二)申请恢复中小学生游泳课。我们将积极与市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待中卫市文体娱乐馆开放后,申请恢复中小学生游泳课,选拔成绩优秀的学生,组建中卫市青少年游泳队,设立青少年游泳训练基地,给与场馆一定的经费补贴。
(三)积极开展各类游泳比赛。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职工运动会纳入游泳项目,我局计划每年在文体娱乐馆举办1-2次全市的游泳比赛,增加游泳健身人群,推动游泳运动的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7022186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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