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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0/2021-0019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标  题:
关于同意担任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关于同意担任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1.该社团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及广大中小学生汉字书写水平,更好地繁荣和发展中卫市硬笔书法艺术创作,增进区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推动和振兴中国硬笔书法艺术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该组织负责人祝军,生于1972年12月,系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99年加入宁夏书协,多次被评为宁夏书协年度优秀会员,是宁夏书协骨干会员。书法作品屡获宁夏宣传部、自治区文旅厅、宁夏书法家协会等主办展览书法三等奖,在文化领域具有一定的造诣。该同志热爱祖国,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多年来,在民进、宁夏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中义务为老百姓写春联1000幅。

3.该组织为非营利性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通过硬笔书法

培训、讲座、学术交流等方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及广大中小学生汉字书写水平;活动地域主要在中卫市“两县一区”。

4.该社会团体无党员,由我局下派党建指导员(陈卫,0955-7012247)指导相关工作。

5.该组织经费由举办者自筹,来源合法、稳定。

经审查,我局同意担任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日常工作由文化科负责。我局将按照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社团行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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