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担任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1.该社团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及广大中小学生汉字书写水平,更好地繁荣和发展中卫市硬笔书法艺术创作,增进区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推动和振兴中国硬笔书法艺术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该组织负责人祝军,生于1972年12月,系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99年加入宁夏书协,多次被评为宁夏书协年度优秀会员,是宁夏书协骨干会员。书法作品屡获宁夏宣传部、自治区文旅厅、宁夏书法家协会等主办展览书法三等奖,在文化领域具有一定的造诣。该同志热爱祖国,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多年来,在民进、宁夏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中义务为老百姓写春联1000幅。
3.该组织为非营利性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通过硬笔书法
培训、讲座、学术交流等方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及广大中小学生汉字书写水平;活动地域主要在中卫市“两县一区”。
4.该社会团体无党员,由我局下派党建指导员(陈卫,0955-7012247)指导相关工作。
5.该组织经费由举办者自筹,来源合法、稳定。
经审查,我局同意担任中卫市硬笔书法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日常工作由文化科负责。我局将按照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社团行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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