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欢乐中卫”全市群众文艺汇演的通知
卫旅游文广联发〔2023〕13号沙坡头区委宣传部、中宁、海原县委宣传部,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中宁、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海兴开发区综合办、社会事务局,有关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全市人民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自治区文旅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清凉宁夏”广场文化活动的通知》(宁文旅发〔2023〕55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2023年工作总体部署,现就举办2023年“欢乐中卫”全市群众文艺会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9月
二、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承 办:中共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中共中宁县委宣传部
中共海原县委宣传部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中卫市文化馆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2023年“欢乐中卫”全市群众文艺会演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会演活动日常事务工作。
主 任:高 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孙尚金 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金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伟善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局长
刘资华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张 强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各县(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四、活动形式及步骤
(一)节目创排
5月初,各县(区)组织群众创作排练节目。
(二)初赛活动
5月24日—26日,各县(区)在本地以专场演出形式组织开展初赛活动,由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文化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现场评审,分门类选拔音乐(器乐、声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各3—4个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全市组台演出活动。
(三)组织演出活动
8月上旬,两县一区选拔出的各门类优秀节目在市文化广场进行颁奖仪式暨组台展演,并选拔优秀节目代表中卫市参加欢乐宁夏决赛。
(四)决赛活动
9月份,由市文化馆组织推荐音乐(器乐、声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等12—13个优秀文艺节目,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参加五市专场演出决赛。
五、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分为综合舞台表演和群众广场舞表演两大类进行,综合舞台表演主要包括:音乐(声乐、器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等。
1.参选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切近群众,反映中卫优秀地域文化特色,呈现全市群众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鼓励自编自演,鼓励表现形式创新,鼓励乡土表演人才和乡村题材的作品。
2.节目创作、编导、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
3.以2023年创作作品为主,在当地演出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4.音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舞蹈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戏剧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小品、曲艺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戏剧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5.合唱不少于40人,合唱演唱作品为两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伴奏形式为钢琴伴奏或无伴奏。
6.广场舞人数不少于36人。
(二)比赛要求
1.器乐、舞蹈、声乐、曲艺、小戏小品节目初赛、复赛由各县(区)文旅广电局在本地组织实施,决赛由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组织两县一区选拔出的优秀节目参加全市组台演出。
2.合唱比赛、群众广场舞决赛由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组织集中展演,届时,自治区组织评委到现场评奖(比赛通知另行印发)。
3.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对组织复赛活动的两县一区和获奖节目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补助。
六、奖项设置及要求
表演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创作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组织奖3个。颁发奖牌、证书。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两县一区要积极组织广泛参与,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将全市群众文艺汇演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突出主题,围绕群众。通过各县(区)初赛、复赛形式,形成群众演、演群众、演给群众看的浓厚氛围,切实达到文化惠民、乐民、育民的效果。
(三)创新形式,注重质量。着力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做到隆重热烈。节俭高效,安全有序。
(四)把握导向,营造氛围。节目编排要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中卫优秀地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社会风尚,讲好中卫故事,凝聚正能量。
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3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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