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改革;规划指导、组织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市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培养文艺、竞技体育后备力量,推动各门类艺术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协调组织大型、重要文体活动,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镇乡、社区的文化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和审批。
(三)负责管理全市图资、文博、新闻出版业;拟订图书、出版、文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重点文物单位的修缮;加强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并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产业(市场);审查外省(区)、市、县文艺团体在本市的演出事宜;监督全市文体广电产业和文体广电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文体广电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促进全市新闻出版和印刷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负责全市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指导监督经营活动。
(六)指导和协调全市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民族体育、学校体育事业;依法对体育市场、体育产业及经营活动进行宏观管理。
(七)开展培养竞技体育专业人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团参加国际、国内和重大体育赛事;承办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部门委托举办的体育运动会和体育赛事;负责市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组织和单项竞赛的组织管理;审批各竞赛项目全市最高记录,申报自治区级记录。
(八)承担对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审核、报批先进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二级批发单位;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九)承担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审核和报批全市有线电视播出前端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全市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管理和审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和审批全市电影放映单位。
(十)承担指导广播电视宣传、监管广播电视和有线网络播出的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的责任。监管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进行调度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完整发射、转播和传输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划、指导和推进广播影视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负责申报科研成果和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农村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全市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社团的资格审查、上报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由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中卫市体育中心、中卫市图书馆、中卫市文化馆、中卫市文物管理所)组成。本系统核定编制共计80人,实有在编在职71人,其中局机关核定编制2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2人,控编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聘用人员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核定编制6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市体育中心核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0人;市图书馆核定编制15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市文化馆核定编制15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4人;市文物管理所核定编制8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7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卫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387.4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7.4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7.4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预算1387.4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1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8.83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43.4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43.4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2018年1200.59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2.87 万元,增长3.57 %。
人员经费544.7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2.21万元、津贴补贴164.46万元、奖金183.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0万元、伙食补助费7.02万元、绩效工资138.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4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5.43万元、医疗费14.76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68.8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 116.1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5万元、印刷费2.3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6.20万元、取暖费1.78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2.48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8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5.65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劳务费22.9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22.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对企业补助50.00万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5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44.0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144.0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2019年预算 144.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339.14万元,下降96.79 %。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00万元、文物保护30.00万元、博物馆5.00万元、图书馆40.00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5.00万元。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 万元,公务接待费5.6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达到厉行节约目的;公务接待费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工作次数增加。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 1387.4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7.4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总预算 1387.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387.46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 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87.46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行政预算收入407.22 万元,占本年收入 29.35%;事业预算收入930.24 万元,占本年收入67.05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50万元,占本年收入 3.60%;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07.22 万元,占本年支出 29.35%;事业支出 930.24万元,占本年支出67.05 %;经营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0万元,占本年支出 3.60%;投资支出 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0万元,同比下降6.67 %。
其中: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0万元,同比下降8%;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包括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48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3.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6万元;直属事业单位市文化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0万元;市图书馆7.50万元;市文物管理所3.50万元;市体育中心5.00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3.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中局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50万元;直属单位市文化馆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其他直属单位无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以上政府采购预算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971.79平方米,办公用房为借用;车辆保有量1辆,价值8.9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54.17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78.0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活跃城市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宣传中卫、宣传地方文化特色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同口径增长: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6.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主体,按照财政部规定方式组织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等方面。具体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置换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的债券。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8.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12.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3.R&D:是Reserch and Development的缩写,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投入强度是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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