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地址:新区新闻中心大楼,邮编:755000,电话:0955-7012130。
一、概况
一年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中心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设长效机制,夯实公开载体,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地推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推行政务公开是事关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文体新广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在工作目标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加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做到了信息和权力运行本身同时公开;办事结果和办事过程同时公开,形成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工作机制,推进了政务公开的有效发展,促进了文体新广电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广泛集中民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先后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图等一系列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求各单位、科室认真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进行复核,重要信息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在审核信息时,严把保密关,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严把格式关,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严把政策关,确保按政策规定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不出问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6年,我局公开发布党务政务信息320条。内容包括:财务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组织人事、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通知公告等。
(二)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关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了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二是通过报刊及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投稿的形式,在市内新闻媒体、中卫电视台公开我局信息。三是通过中卫市政府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进行公示。五是通过机关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2、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
3、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打算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认真梳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人民群众权利和义务的事项,除经请示需保密外,一律对外进行公开,每季度上报并公布。
3、善用媒体,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保持互联网等公开途径的同时,积极尝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多渠道地获得服务,使我局公开信息的获取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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