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7/2018-82670
文  号:
卫民发〔2018〕12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12日
标  题:
关于创建节水型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节水型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卫民发〔2018〕121号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中宁县、海原县民政局:

  为积极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节约用水,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和“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节水工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节水管理,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1.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年内完成创建节水型社区6个,其中:沙坡头区2个,中宁县2个,海原县2个。

  2.健全完善社区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社区节水长效机制。建立社区节水管路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护社区公共用水设施,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动员社区居民群众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使居民生活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9日)

  各县(区)、乡镇(街道)要组织召开由乡镇分管领导、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创建节水型社区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各城镇社区要结合社区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创建节水型社区的宣传力度,建立深入、持久的节水宣传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2日月-2018年9月30日)

  各城镇社区要结合实际,对照考核细则标准,扎实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工作,同时做好创建资料的汇总、分析、建档,保证创建资料的完整、规范、真实、准确,采取的节水措施要科学合理,客观有效。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31日)

  各县(区)对照考核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创建节水型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于2018年10月初对各乡镇(街道)创建节水型社区情况进行检查,11月初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以迎接区、市的检查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 2018年12月)

  市民政局每半年对各县(区)创建节水型社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制定长效机制,提高节水工作整体水平,确保节水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各城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节水型社区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城镇社区要采取制作节水宣传栏、节水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组成文艺宣传队等形式,认真做好社区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我市面临的水资源形势和节水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居民对节水型社区的知晓度,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三)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要强化节水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制定《节水型社区工作制度》,《社区辖区违章用水处罚办法》,制定《社区节水检查制度》,《社区用水设备检修制度》,《社区用水设备报修制度》,《社区用水计量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节水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辖区单位和居民节水工作的指导,并把节水工作纳入到社区日常工作中来,为创建节水型社区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社区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管理措施。城镇社区要在每个小区明确节水协管人员,划分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坚持每月定期对小区供排水管道、居民用水设施、用水情况巡回检查,对漏水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大水洗车和大水漫灌等浪费水现象。

  (五)建立规范的用水台账。各社区要及时做好巡查、维护等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用水台账。

  (六)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广泛动员社区商业网点、小区居民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淋浴器、水笼头、节水马桶等生活用水器具,养成良好的生活用水习惯;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方式浇灌小区绿草花地,引导车行私营企业老板推广使用节水型洗车技术或者使用循环水、中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有计划建设一批节水重点工程和设施,建立再生水利用技术、应用中水处理回用技术设备,节约使用城镇水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居民节水总体水平。

  (七)支持再生水利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社区积极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绿化和景观用水尽可能利用非常规水源。

  (八)评比表彰促参与。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节水小窍门”交流,积极开展“节水型社区”创评和“节水家庭”评比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镇(街道)要及时成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指导、协调、落实和督促检查。要层层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高效运行的创建活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组织推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落实。各县(区)要安排创建节水型社区专项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大小区节水配套设施资金投入,确保节水型社区创建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把创建节水型社区工作做为今后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高节水意识,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倡议书、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宣传节水小常识、节水小窍门,提高社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挖掘在节水型社区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市人人关心、积极参与节水型社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将创建节水型社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定期检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公布。对创建节水型社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影响节水型社区创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卫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