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关注普及应急常识”献爱心公益活动的通知
卫民发〔2015〕94号中宁、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社)局、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下属单位、科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开展“社会关注普及应急常识”献爱心公益活动倡议书〉的通知》(卫政办发〔2015〕133号)文件精神,为搞好本系统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本单位(系统)的募捐活动,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募捐活动。
二、本次募捐活动本着自愿原则,可向本单位帮扶、联系或指定的学校、社区及农村捐赠,也可向山区、本县区以外的学校、社区及农村捐赠。
三、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把捐赠活动当作一项公益事业来对待,充分发挥爱心力量,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卫市民政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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