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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7/2019-00025
文  号:
卫民发〔2019〕3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09日
标  题:
市民政局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大普查社保兜底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市民政局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大普查社保兜底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卫民发〔2019〕31号

4月1日,中卫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就全市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问题大普查工作中排查梳理出的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和通报。其中,民政社保兜底方面存在着2类7条主要问题,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聚焦问题,整治社保兜底工作方面存在的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大普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中卫市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卫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着力整顿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全面实现我市脱贫攻坚总目标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以大普查反馈问题为契机,以开展2019年农村低保治理为突破口,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保兜低工作领域信访举报、督查检查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继续完善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打通服务保障民生“最后一公里”,着力实现救助制度科学化、对象认定精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化,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政策知晓率低。1.好多乡镇村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不清楚,理解不到位,其他政策(如特困、孤儿、老龄)也不清楚;2.有些老人一个人住一间危房,要危房改造不现实,是否让其纳入集中供养,有些老人有子女也在享受特困供养政策;3.有些人有车还在吃低保,有40%青壮年也在吃低保;4.低保金发放不及时; 群众不知道低保金一月、一年发多少钱,不清楚取暖、开斋节、古尔邦节补贴和饺子费是低保的一部分;5. 家里有病人就给低保,看病全报,有些再给个临时救助等救助,自己看病不花钱,看完病后反而能落3000元钱。二是两项制度衔接不够。6.要逐渐提高重合率至50%,政策理解不透彻,如享受建档就不享受低保;7.非建档立卡户反映强烈,海原只要考上大学(一本、二本、三本)就享受低保政策,有拔高标准之嫌。  

四、 整改措施

(一)加强低保规范管理。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原则,确保低保动态管理,进退有续,应保尽保。

(二)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按照区厅通知要求,迅速安排,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治理,针对农村低保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及督导检查力度,坚绝杜绝基层不规范、不严格、人情保等现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进来,将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去。通过查治问题、规范流程、正风肃纪等,推动农村低保政策有效落实。

(三)强化救助政策培训。各县(区)民政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会救助业务政策培训会议,对镇、村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思想认识不清晰、理解有偏差等问题,有效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率,切实提升基层经办人员规范化服务水平。

(四)深化两项制度衔接。各县(区)民政局要不断深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提高重合率。要对建档立卡户中的救助对象进一步摸清情况,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按照低保分类施保,列为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对于农村低保A类和B类对象的家庭,要全面按户施保,对于C类对象的家庭,除了特殊情况和单人户,每户至少要保2人以上,尽量减少1户保1人的现象。

(五)拓展信息公示渠道。整理编印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挂图、资料和手册等,及时发放到基层镇乡、村及群众手中;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及会议、宣传窗、公示栏、口袋书等媒介,积极引入现代化通讯手段,利用低保微信服务群、微信公众号、民政信息平台等,通过服务窗口和街头宣传、进村入户等方式,面向群众解疑答难、宣传政策条款,深层次、多方位地宣传民政社会救助支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规定,把政策讲清、程序讲透、要求讲明,指导基层困难群众按程序申请社会救助,切实提高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民政局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县(区)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区)民政局也要组成工作组,对基层镇、村开展督查;镇、村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对能立即整改的立整立改;对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整改的,设定整改时限;对当前暂时无法整改需要长期努力的,积极报请相关部门单位寻求解决办法,争取逐步整改。

(七)加强部门统筹联动。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的经常性沟通,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掌握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域有关问题线索。

(八)加强监督通报曝光。加强与媒体互动,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对监督曝光的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办结信访案件,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及时收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民政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定期编印工作通报在全市印发,对涉及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为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违反相关规定在低保、特困、高龄、孤儿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造成严重后果及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需被追究责任的故意行为,一律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普查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建章机制,切实将民政各项政惠民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标问题,迅速安排部署,实行查找问题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问题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整改时限、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每季度末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确保所反映问题落到实处。

联系人:王庆生  0955—7982677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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