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卫民发〔2019〕38号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纪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政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集中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民政局党组统一领导,市、县(区)民政部门、镇(乡)、村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责任压实在基层。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以超常举措,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把民政领域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抓好落实。
三、整治重点
(一)民政民生资金方面。重点整治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二)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问题;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彻底;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打折扣、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监管不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坑民害民”等问题。
(三)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执法不严、暗箱操作、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不按照权力清单开展工作等问题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和服务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动群众,发现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市县(区)民政部门、镇(乡)、村要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动群众揭露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起底排查和自查自纠活动。
(二)坚持靶向聚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三)巩固深化成果,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底前)。制定印发《方案》,县(区)民政部门、镇(乡)要迅速启动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具体举措,确保4月底前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至9月)。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查处。
(三)综合治理阶段(10月至11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管长远、治长远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积极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市民政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两县一区民政局局长和局属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区)民政局也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市局将组成督导工作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定期不定期对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督导检查。
(三)突出整改落实,把确保实效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对能立即整改的立整立改;对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整改的,设定整改时限;对当前暂时无法整改需要长期努力的,积极报请相关部门单位寻求解决办法,争取逐步整改。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举报电话:0955-7037171 0955-7982677
邮 箱:zwsmzj@163.com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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